周满成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5执保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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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125执保144号案件名称
周满成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永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永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周满成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5执保144号周满成:你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作出(2021)湘1125财保5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查封被申请人高盛忠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及被申请人高盛忠所有车牌号为湘11×××××号的轮式拖拉机一台等财产,价值以40000元为限;冻结担保人周月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永支行43×××22账号中的银行存款40000元。现已查封被申请人高盛忠所有车牌号为湘11×××××号的轮式拖拉机一台,价值以40000元为限、已冻结担保人周月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永支行43×××22账号中的银行存款4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保全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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