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黄勇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11执3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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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11执3115号案件名称
赵静、黄勇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赵静;黄勇瑞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11执3115号赵静、黄勇瑞:本院立案受理的赵静申请执行黄勇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故此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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