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小龙、李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恢1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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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恢1257号案件名称
仲小龙、李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仲小龙;李伟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恢1257号仲小龙、李伟:申请执行人仲小龙与被执行人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8)苏0381执2309号,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共执行到位10000元,其他执行请求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执行费202元,被执行人已经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381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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