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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小龙、李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恢1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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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恢1257号
  • 案件名称

    仲小龙、李伟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仲小龙;李伟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恢1257号仲小龙、李伟:申请执行人仲小龙与被执行人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8)苏0381执2309号,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该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共执行到位10000元,其他执行请求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执行费202元,被执行人已经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381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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