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犇环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保121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执保1217号案件名称
湖南犇环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湖南犇环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5执保1217号申请人湖南犇环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443185元的财产。本院依据(2021)湘0105民初10409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27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1217号执保案卷。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增峰、韩家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602执4202号之一 下一篇 王华卿、河北裕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2021)冀0111民初2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