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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3执37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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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783执3782号
  • 案件名称

    刘健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开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刘健文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83执3782号刘健文:被执行人刘健文补缴诉讼费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健文向本院指定账户汇入款项1151.95元,其中1101.95元用于补缴案件受理费,余款50元用于缴纳本案申请执行费。至此,本院移送执行(2021)粤0783民初897号民事判决确定被执行人刘健文应补缴的案件受理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属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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