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3执37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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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783执3782号案件名称
刘健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刘健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83执3782号刘健文:被执行人刘健文补缴诉讼费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健文向本院指定账户汇入款项1151.95元,其中1101.95元用于补缴案件受理费,余款50元用于缴纳本案申请执行费。至此,本院移送执行(2021)粤0783民初897号民事判决确定被执行人刘健文应补缴的案件受理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属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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