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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锦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281执1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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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281执1407号
  • 案件名称

    杜锦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乐昌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杜锦秀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281执1407号杜锦秀:关于追缴杜锦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5.6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5.65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1日将该款转付给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本院主动移送执行的(2021)粤0281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追缴杜锦秀诉讼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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