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锦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281执140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0281执1407号案件名称
杜锦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乐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杜锦秀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281执1407号杜锦秀:关于追缴杜锦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5.6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5.65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1日将该款转付给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本院主动移送执行的(2021)粤0281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追缴杜锦秀诉讼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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