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亚东、张灵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366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3664号案件名称
贾亚东、张灵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贾亚东;张灵凯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3664号贾亚东、张灵凯:申请执行人贾亚东与被执行人张灵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申请执行标的:欠款及违约金39000元,案件受理费525元,执行费493元(未预交)。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贾亚东向本院反映被执行人张灵凯已经履行完毕,申请法院结案。被执行人张灵凯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525元,执行费493元。至此,贾亚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0)苏0682民初91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zdqz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孙振博、孙先刚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381执3525号之一 下一篇 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祝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2021)湘0223执3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