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众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吕杰等董君伦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判决书(2021)浙0702执恢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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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702执恢829号案件名称
金华市众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吕杰等董君伦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判决书审理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金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金华市众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吕杰;董君伦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702执恢829号吕杰、董君伦: 申请执行人金华市众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吕杰、董君伦追偿权纠纷执行案件,(2019)浙0702民初90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华市众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拍卖被执行人吕杰名下车牌号为浙G70S60现代牌汽车,但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702执恢829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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