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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咀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3执5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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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23执565号
  • 案件名称

    王乐咀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衡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衡山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王乐咀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3执565号王乐咀:本院执行的王乐咀申请戴建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划拨戴建军账户内资金1170元,该款缴纳完执行费50元后,剩余款项1120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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