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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建贵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黔0112执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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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112执958号
  • 案件名称

    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建贵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建贵;贵州鸿图兴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史彬;王琳;朱春寒;于世英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黔0112执958号申请执行人: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164号附9号臣功新天地15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21459000XG。法定代表人:袁庆雷。被执行人:周建贵,男,1962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被执行人:贵州鸿图兴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98号金凤凰大厦1单元14层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3373685993。法定代表人:周建贵。被执行人:史彬,女,1967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被执行人:王琳,男,1990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被执行人:朱春寒,女,1962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被执行人:于世英,女,1947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本院在执行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建贵、贵州鸿图兴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史彬、王琳、朱春寒、于世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向被执行人周建贵、贵州鸿图兴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史彬、王琳、朱春寒、于世英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后。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若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进行履行,再恢复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2021)黔0112执95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冯树东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王家源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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