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彩霞、丛海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082执2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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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1082执2360号案件名称
孔彩霞、丛海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荣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孔彩霞;丛海;杨娜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荣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1082执2360号申请执行人孔彩霞,女,1957年9月14日生,汉族,住荣成市。被执行人丛海,男,1976年9月6日生,汉族,住荣成市;电话。被执行人杨娜,女性,1978年12月13日生,汉族,住荣成市。本院在执行孔彩霞与丛海、杨娜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82民初411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经本院执行,该案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82民初4115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肖辉晓审判员 江佳鑫审判员 刘 宁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袁振阳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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