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欢欢、德江县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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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740号案件名称
徐欢欢、德江县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徐欢欢;德江县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740号德江县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江县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徐欢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欢欢已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740号徐欢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江县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徐欢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欢欢已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13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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