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莹、潘晓微赠与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28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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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2847号案件名称
林雪莹、潘晓微赠与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林雪莹;潘晓微案件缘由
赠与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2847号林雪莹、潘晓微: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2847号申请执行人林雪莹与被执行人潘晓微赠与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21)吉02民终150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潘晓微需给付人民币116380.00元本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等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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