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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莹、潘晓微赠与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28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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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2847号
  • 案件名称

    林雪莹、潘晓微赠与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林雪莹;潘晓微
  • 案件缘由

    赠与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2847号林雪莹、潘晓微: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2847号申请执行人林雪莹与被执行人潘晓微赠与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21)吉02民终150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潘晓微需给付人民币116380.00元本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等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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