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高晓军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123执3377号

由肥西县人民法院,2021/9/28 0:00:00在肥西县,依据生效的王华;高晓军,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案件。

案件信息

  • 案件编号

    (2021)皖0123执3377号
  • 案件名称

    王华、高晓军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肥西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王华;高晓军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

肥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23执3377号王华(申请执行人)、高晓军(被执行人):王华与高晓军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至此,王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0123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抚养费部分至2021年9月已全部履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肥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23执3377号王华(申请执行人)、高晓军(被执行人):王华与高晓军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至此,王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0123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抚养费部分至2021年9月已全部履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