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李科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保1235号

由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1/9/29 0:00:00在湖南省长沙市,依据生效的王华;李科;沈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件。

案件信息

  • 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执保1235号
  • 案件名称

    王华、李科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王华;李科;沈妍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果 和 期 限 通 知 书(2021)湘0105执保1235号解除保全申请人王华与被申请人李科、沈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保全。本院依据(2020)湘0105民初674号之五民事裁定,于2021年9月29日立案实施,现已解除财产保全完毕。具体解除财产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1235号执保案卷。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6562、848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