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和平、赵春燕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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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486号案件名称
蔡和平、赵春燕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蔡和平;赵春燕;杨彬;刘同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486号刘同奇、蔡和平、赵春燕、杨彬:申请执行人刘同奇与被执行人蔡和平、赵春燕、杨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由蔡和平、赵春燕、杨彬向刘同奇偿还借款30000元。经本院执行,2021年8月20日蔡和平、赵春燕缴纳执行款5000元,2021年9月16日划拨杨彬住房公积金25300元,共计30300元。其中执行款30000元于2021年9月17日发放申请执行人刘同奇,执行费300元已转入成县人民法院执行费专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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