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智桐、赵微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1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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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1862号案件名称
曹智桐、赵微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曹智桐;赵微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1862号曹智桐、赵微:曹智桐与赵微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曹智桐申请的执行标的为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现被执行人赵微已将50元给付给申请执行人,故曹智桐申请的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曹智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11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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