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周建琼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02执4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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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302执4023号案件名称
李建、周建琼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遵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李建;周建琼;遵义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02执4023号李建、周建琼、遵义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建、周建琼与遵义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27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建、周建琼。至此,李建、周建琼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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