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丛某1、丛某法定继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鲁1002民初479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002民初4793号
  • 案件名称

    丛某1、丛某法定继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威海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丛某1;丛某
  • 案件缘由

    法定继承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鲁1002民初4793号原告:丛某1,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诉讼代理人:任维斌,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丛某2,住威海市环翠区。被告:丛某3,住威海市环翠区。原告丛某1与被告丛某2、丛某3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原告丛某1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丛某1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丛某1撤诉。案件受理费1736元,由丛某1负担。审判员  宫伟丽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邱 磊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