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姚宝鑫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2执4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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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津0112执4772号案件名称
李丽、姚宝鑫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天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丽;姚宝鑫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2执4772号申请执行人:李丽,女,198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被执行人:姚宝鑫,男,198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姚宝鑫离婚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4)南民一初字第1858号民事调解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龙飞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杨 雷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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