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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熊博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91执恢37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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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191执恢3762号
  • 案件名称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熊博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熊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 供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状 况 通 知 书(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用)(2021)豫0191执恢3762号熊博:你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0191民督3105号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申请人支付17126.54元及利息;二、负担申请执行费157元。(以上金额以实际结案之日核算为准)审判员  孟灵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高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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