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新义、高小菊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02执38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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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302执3878号案件名称
詹新义、高小菊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遵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詹新义;高小菊;遵义市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02执3878号詹新义、高小菊、遵义市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詹新义、高小菊与遵义市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58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582.00元。至此,詹新义、高小菊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302执387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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