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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国方、叶嫦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2执3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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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12执3844号
  • 案件名称

    蒋国方、叶嫦云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蒋国方;叶嫦云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2执3844号申请执行人:蒋国方,男,1977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被执行人:叶嫦云,女,1970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西青区。申请执行人蒋国方与被执行人叶嫦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1)津0112民特430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2021)津0112执3844号案件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翔宇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金荣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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