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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敏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16执4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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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16执4562号
  • 案件名称

    杨敏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都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杨敏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16执4562号苏龙忠,杨敏:本院立案执行苏龙忠与杨敏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及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诉讼费1954元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执行费50元已扣缴。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本案已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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