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8执恢32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528执恢321号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8执恢321号刘小军;李文明:本院执行的刘小军申请李文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扣划,已执行到位2700元,申请执行人刘小军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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