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芳、杨树娟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2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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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2254号案件名称
杨树芳、杨树娟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杨树芳;杨树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2254号申请执行人杨树芳、杨树娟与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执行款、诉讼费共计17709.80元,余款申请人全部放弃并同意结案。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03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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