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21/9/29 0:00:00在青岛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生效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王红英,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