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振广、四平市德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302执保7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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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302执保780号案件名称
谭振广、四平市德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谭振广;四平市德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302执保780号申请执行人:谭振广。被申请人:四平市德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谭振广与刘洋、四平市德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院未查到被申请人有财产可供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执行员 蔡海军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孙 鹏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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