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远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302执1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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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302执1099号案件名称
周远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朝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周远程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1302执1099号被执行人:周远程,男,1977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锦州市太和区。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周远程罚金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周远程可能在银行(信用社)、证券、车辆、住房公积金、房产等单位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及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周远程名下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周远程正在服刑且刑期较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于 江审判员 吴建军审判员 丁彦秋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贾璐瑗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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