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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巍、徐相文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保2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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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保2172号
  • 案件名称

    牛巍、徐相文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牛巍;徐相文;梅河口宾馆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保2172号申请人牛巍、徐相文与被申请人梅河口宾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9721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梅河口宾馆名下银行存款2789290.05元或等额财产予诉讼保全。现已保全完毕。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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