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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廷锋、黄子龙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1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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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1137号
  • 案件名称

    陶廷锋、黄子龙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陶廷锋;黄子龙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1137号黄子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陶廷锋与被申请人黄子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子龙将该案的款项18406元及案件受理费131元,案件执行费177元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1137号陶廷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陶廷锋与被申请人黄子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子龙将该案的款项18406元及案件受理费131元,案件执行费177元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16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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