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文秋、张旭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717号
由成县人民法院,2021/9/24 0:00:00在成县,依据生效的武文秋;张旭飞,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件。
案件信息
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717号
案件名称
武文秋、张旭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当事人
武文秋;张旭飞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717号武文秋、张旭飞:武文秋与张旭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由被执行人张旭飞支付申请执行人武文秋欠款4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执行到位40500元(执行费500元),执行款40000元已于2021年9月23日由申请执行人武文秋领取。至此,申请执行人武文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2021)甘1221民特23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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