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文秋、张旭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717号

由成县人民法院,2021/9/24 0:00:00在成县,依据生效的武文秋;张旭飞,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件。

案件信息

  • 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717号
  • 案件名称

    武文秋、张旭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武文秋;张旭飞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717号武文秋、张旭飞:武文秋与张旭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由被执行人张旭飞支付申请执行人武文秋欠款4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执行到位40500元(执行费500元),执行款40000元已于2021年9月23日由申请执行人武文秋领取。至此,申请执行人武文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2021)甘1221民特23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