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茹丽玲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4执恢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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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4执恢346号案件名称
湖南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茹丽玲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衡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湖南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茹丽玲;宋佳清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4执恢346号湖南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茹丽玲、宋佳清:湖南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茹丽玲、宋佳清合同一案,衡东县人民法院(2014)东民二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茹丽玲、宋佳清履行完毕(2021)湘0424执恢346号执行案件所确定的义务,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平书记员 : 周 熠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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