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某、黎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2021)黔2727民初141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2727民初1414号案件名称
莫某、黎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平塘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莫某;黎某案件缘由
离婚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第四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21)黔2727民初1414号原告莫某。被告黎某。原告莫某与被告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四)项至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肖祖发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王树洲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其他执行裁定书(2021)沪0106执16721号 下一篇 王丹、营口松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882执2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