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玉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81执保170号

由资兴市人民法院,2021/9/13 0:00:00在资兴市,依据生效的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玉光;郑宝花;资兴市苏佳物资环保有限公司;资兴市光轩环保玻璃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案件。

案件信息

  • 案件编号

    (2021)湘1081执保170号
  • 案件名称

    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玉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资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玉光;郑宝花;资兴市苏佳物资环保有限公司;资兴市光轩环保玻璃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81执保170号申请人: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何玉光、郑宝花、资兴市苏佳物资环保有限公司、资兴市光轩环保玻璃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何玉光、郑宝花、资兴市苏佳物资环保有限公司、资兴市光轩环保玻璃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部分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