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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4执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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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2624执531号
  • 案件名称

    姚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三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三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姚铭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4执531号姚铭:本院立案执行姚铭罚金一案,执行标的共计2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姚铭已主动履行义务2800元。至此,本院执行的(2014)穗刑初字第31号刑事判决书关于姚铭罚金及赃款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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