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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占斌、雷千里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825执恢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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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825执恢2519号
  • 案件名称

    张占斌、雷千里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定边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张占斌;雷千里;张占权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陕0825执恢2519号申请执行人:张占斌,男,汉族被执行人:雷千里,男,汉族被执行人张占权,男,汉族申请执行人张占斌与被执行人雷千里、张占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2016)陕0825民初430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确定由被执行人雷千里偿还申请执行人张占斌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但二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该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25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1.本院向二被执行人雷千里、张占权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2.本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雷千里、张占权名下的相关财产信息。经反馈,被执行人网络资金、银行无足额财产,无工商、证券、税务登记等信息。3.被执行人张占权向申请执行人张占斌偿还案件款50000元,申请执行人张占斌申请放弃对被执行人张占权的执行,并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张占权的所有强制措施,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执行不能都由申请执行人张占斌自行承担。4.本院查明被执行人雷千里名下有小汽车两辆,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暂不申请执行。5.本院对被执行人雷千里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6.本院通过总队总查控系统于2021年8月30日冻结被执行人雷千里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7.本院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张占斌,申请执行人对本院查询结果表示认可,且无法提供被执行人雷千里其他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张占权主动履行案件款50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对被执行人张占权的执行。被执行人雷千里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雷千里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雷千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本院认定被执行人雷千里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表示认可,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持本裁定书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周立军审判员  盛志海审判员  霍彩霞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苏怀喜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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