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3执2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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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003执2150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林贤信;叶聪聪;牟益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3执2150号申请执行人林贤信。被执行人叶聪聪、牟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贤信与被执行人叶聪聪、牟益为民间借贷纠纷的(2021)浙1003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21)浙1003执2150号]。本案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林贤信与被执行人叶聪聪、牟益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为此,本案作终结执行的结案处理。特此通知!院印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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