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娥、李洪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503执恢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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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7503执恢18号案件名称
王荣娥、李洪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王荣娥;李洪杰;刘俊英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503执恢18号王荣娥、李洪杰、刘俊英:王荣娥与李洪杰、刘俊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12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8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王荣娥。至此,王荣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7503民初5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鲁 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孙明远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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