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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娥、李洪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503执恢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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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7503执恢18号
  • 案件名称

    王荣娥、李洪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王荣娥;李洪杰;刘俊英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503执恢18号王荣娥、李洪杰、刘俊英:王荣娥与李洪杰、刘俊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12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8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王荣娥。至此,王荣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7503民初5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鲁 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孙明远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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