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颜大军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105民初8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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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民初8716号案件名称
王林、颜大军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王林;颜大军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105民初8716号原告:王林,男。被告:颜大军,男。原告王林诉被告颜大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中,本院依法按已知的被告地址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时无法送达。本院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石时进人民陪审员 陈 娜人民陪审员 骆文香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代理书记员 邝艳芳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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