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沈某某、沈某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921执47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921执476号
  • 案件名称

    沈某某、沈某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汉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沈某某;沈某
  • 案件缘由

    侵权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陕0921执476号申请执行人沈某某,男,汉族。被执行人沈某,男,汉族。申请人沈某某与被执行人沈某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921刑初1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沈某未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本案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郭 斌审 判 员  刘 华审 判 员  兰华群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法官助理  吴凯希书 记 员  吴奋辉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