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均均、王元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2执3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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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2执3208号案件名称
张均均、王元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张均均;王元元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22执3208号张均均、王元元(被执行人):张均均、王元元(2021)皖0422执3208号一案,执行标的243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430元。至此,本院执行的(2021)皖0422民初4366号民事调解书案件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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