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黄先锋、浦江县人民法院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726执344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726执3440号
  • 案件名称

    黄先锋、浦江县人民法院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浦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黄先锋;浦江县人民法院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726执3440号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黄先锋盗窃罪一案,本院应执行(2021)浙0726刑初265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交纳罚金5000元,本院现已执行5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联系人: 张卉 联系号码:88181216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