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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大长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蒲延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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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814号
  • 案件名称

    株洲大长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蒲延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株洲大长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蒲延飞
  • 案件缘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814号申请执行人株洲大长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法定代表人:贾永春。被执行人蒲延飞,男,1988年6月07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兰。株洲大长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蒲延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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