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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大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唐某某、王某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602执保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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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保332号
  • 案件名称

    岳阳市大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唐某某、王某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岳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岳阳市大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唐某某、王某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2执保332号岳阳市大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你与唐某某、王某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2021)湘0602财保12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唐某某、王某名下银行存款237742.12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经审查,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唐某某、王某名下银行账户。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21)湘0602执保332号执行完毕,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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