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德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1执105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721执1052号案件名称
车德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安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安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1执1052号车德元、熊彪本院执行的车德元申请熊彪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经被执行人熊彪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石 毅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陈冠宇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东阿三星钢球有限公司、聊城力信轴承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524执1705号 下一篇 韩海军、永生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内0725民初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