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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业平、潘紫铱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7执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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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27执357号
  • 案件名称

    潘业平、潘紫铱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桂东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桂东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潘业平;潘紫铱;唐安清;潘庆祝;易日飞;瞿紫悦;瞿紫芬;潘成龙;洪发香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7执357号潘紫铱、潘业平、潘庆祝、易日飞、瞿紫悦、瞿紫芬、潘成龙、洪发香、唐安清: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潘业平、潘紫铱等与被执行人唐安清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唐安清自动履行,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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