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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张高岭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291执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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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1291执529号
  • 案件名称

    张高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张高岭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张高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张高岭
  • 案件缘由

    刑事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291执529号张高岭:被执行人张高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移送执行内容为罚金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4000元。经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4000元,并已上缴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19)苏1291刑初112号刑事判决中判处张高岭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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