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学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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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4710号案件名称
叶学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叶学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4710号叶学义:被执行人叶学义罚金一案,立案执行标的2000元,现已执行到位2000元。至此,(2021)苏0381刑初237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叶学义应负罚金义务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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