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某某与晏某某、李某某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602执保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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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保319号案件名称
易某某与晏某某、李某某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易某某、晏某某、李某某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2执保319号易某某关于你与晏某某、李某某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2021)湘0602财保11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申请冻结被申请人晏某某、李某某名下银行存款3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经审查,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晏某某、李某某名下房屋拆迁补偿款。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21)湘0602执保319号执行完毕,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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